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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素质是律师工作的基本要求
资料来源:邹宗呈律师      时间:2019/12/2

        经常听到一些人讲,某某能说会道、出口成章,是个好律师料子;某某毕业于名牌法律院校,最具备做律师的素质;某某刚从公检法退下来,做律师非常适合……其实,这些说法都是对律师这个职业的片面理解。2000年间,我在司法部门组织的《新律师业务培训班》作过一次命题为《做一个人民喜爱、社会承认的优秀律师,应当具备哪些素质?》的讲演,曾经引起一些初渉律师行业的年轻人的兴趣。如今,我将此话题借用过来,与广大律师同仁交流和共勉。希望大家都能以诚实的劳动和优良的素质共同为深圳和中国的律师形象增色。

一、酷爱律师事业的坚贞使你目标永恒

我是1981年通过湖北省首批律师考试进入专职律师队伍的。参加律师工作后,感到这一舞台更能够充分展示自身的才华和价值。每当一次次激烈的法庭辩论或者一场场法制报告过后,一种难以言喻的成就感、满足感油然而生,这绝不是某种物质享受所能代替的。从此就奠定了终身从事律师职业的坚定目标。

八十年代间,我曾被所在的司法局列为“三梯队”对象,并有多次可能被提拔的机会,但我均婉言谢绝。这其中固然有不愿从政的因素存在,但主要还是我对律师这个职业情有独钟。九十年代初,曾有一个房地产业的巨子以高额年薪诚恳相邀,但未能如其所愿。并不是我刻意去断然拒绝商海的诱惑,而是本能的觉得自己只适合做律师。

二、良好的职业操守是律师的道德准则

作为一个律师,没有谁去故意与金钱、物质利益作对。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绝不能乱了方寸。有一位学位很高的律师,是我的球友。无论是法律理论水平还是球技,本人都难以匹配。有一宗诉讼案,我是第三人的代理人而他是被告的代理人,我们两方的利益是一致的。

庭审中,原告代理律师在案件证据处于不利的情况下,突然声称被告律师接受过原告方老总的好处。作为诉讼利益共同方的律师,我自然要给他声援。我认为原告律师的行为是证据上、理论上虚弱的表现,希望法庭给予制止,这一建议得到了法庭的采纳。事后我毅然中断了与这位球友的往来。虽然这种做法不是最佳选择,但起码说明这种人不应当获得尊重,更谈不上能够得到社会的承认。

1994年,我曾担任过一宗纠纷案中被告某港务局的代理人。基本案情是原告某公司将价值近400万元的水泥存储在被告的货场上,因遇特大暴雨全部被浸泡,因而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全额货款。一审法院的承办法官原来并不认可“不可抗力”这一事实。通过我到当地气象部门调查取证,一审法院判定被告不仅免责,反而得到原告的仓储费27万元的补偿。

在二审开庭过后,原告方老总预感结局不妙,便与我电话相邀,表示要聘请我做他们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我当时的回答是:“聚一聚可以,但我们不谈案子;要聘请我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当然是好事,但不能把这作为影响此案公正判决的交换条件。”结果是显而易见的,饭局没有了,这个单位的法律顾问也没有当成。但二审法院在征求我的代理意见时,我仍客观、公正地认为,既然是天灾,考虑到原告的实际损失,仓储费可以不承担。这个观点也得到了委托人的理解,虽然原告方事后并不一定知道是我的客观意见对其减轻责任起了作用。但作为一个人民律师,我无怨无愧。

2001年,我担任一个标的达数千万元的仲裁案的首席仲裁员,申请人一方的代理律师以提交证据为由约我相见。他拿出5万元现金要给我意思意思。虽然这个律师与我平素较熟,但立即遭到我的拒绝。我对他说:“我们经常谈到某些人吃了原告吃被告,而且非常痛恨,今天我们这样,那不是自己扇自己的嘴巴吗?!”事后,他代理的一方获得了胜诉,对方向法院申请撤销此裁决,但未得到法院采纳。从这件事上,我感觉我在这位同行的心目中树立了一个律师应有的形象,我无愧于朋友,更无愧于自己的良心。

总之,一个律师只要有真知酌见、有敬业精神、有道德震撼力,就会有吸引客户、征服对手、取信于社会的人格魅力,就会有取之不尽的业务源泉,这就是我敢于从武汉辗转海南又投奔深圳的自信所在!

三、敬业尽责、诚实信用是律师的执业原则

律师接受客户各项委托,必须恪守敬业尽责的工作原则,绝不能马马虎虎走过场,应付委托人。特别在时间的守约上,要严格遵守。从业以来,除了情节特别简单的案件以外,绝大部份案件在开庭前,我都会拿出准备充分、质量较高的书面代理词、辩护词和法庭调查发问提纲与当事人商榷。从这一刻开始,就已经获得了委托人的初步信任。

不管取证难度多大,一定会在法定的期间内提交能够证明己方诉求的证据。有个海事案件,为了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证据,我到法院去找有关承办人时,得知他正陪同一位老家来的朋友在海边散步。我直奔十里海滩,来回几次,终于把这位法官找到,按时提交了证据。

这位法官感动地说:“就凭你这份责任心,如果我有亲戚或朋友要打官司,一定叫他请你!”有一位农民因为他承包的经济林被某开发区毁坏,委托我代理诉讼,我只收了2000元代理费。为及时取得证据,我驱车数百里,辗转于林海山间。在返回的途中因迷失方向被困于林中几个小时,幸亏遇到一位打猎的农民我才得以走出迷宫。这位农民兄弟得知我被困的故事后称赞不已,这让我激动无比。

我接受客户委托,从不轻易许诺,从不被委托人的过分要求所左右。因为我始终认为自己是个严肃的法律工作者。律师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1984年间,我曾受理叶某贪污案,叶的亲属到司法局会计室交了60元辩护费。案卷有厚厚的11本,被公诉机关指控贪污164起,总金额却只有65000余元。

那个时代,复印机还很稀罕,我摘抄案卷就用了五天时间。通过阅卷和分析推敲,我认为其中的四起(渉案额3500元)已构成犯罪,但委托人自认为无罪。我对他说,我们俩一笔笔核对、辩论。你只有说服了我,才能为你做无罪辩护,否则你另请高明,通知你的亲属到司法局去领回60元!他接受了我的条件。这位口才极佳的委托人通过与我的两整天辩论,最终被我说服并在法庭上认了罪。

法院判决的结果也就是我最初认为的四起贪污数额,得到了判一缓一的最佳辩护效果。此案受到了委托人及其亲属和法官的一致好评,公诉机关也没有抗诉。

我代理一件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非诉讼调解事项,双方老总白天都忙于开发业务的事,我和对方律师陪着老总们,每天都是从晚上十一点谈到次日凌晨四点,经过连续几天的谈判,终于化解了纠纷。我和对方律师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双方老总的一致认可。我们诚实的劳动,优质、高效的服务也赢得了客户的信赖与尊重。

四、精深的业务功底是行业竞争的立足之本

所谓律师业务功底,不仅指法律基础理论,法律、法规、政策的积累、归类、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以及必备的外语、经济知识方面的综合底蕴和准确、严密的思维,还包括相关边缘科学知识和社会实践的钻研、融通与整合。

不管从事那种职业的人,都不可能同时精通各种专业知识。但当律师在委托事项中遇到和涉及其他专业知识时,既不能以内行来敷衍或冒充,也不能安于外行从而远而避之。而是要虚心的向专业书本和本行业的专家讨教。

19964月,我受理了某国营农场因橡胶林被农民烧砖窑排出的烟尘而污染的索赔案。我作为原告的代理人,为有效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购买和研究了有关大气环境监测和植物类型分类、植物保护方面的书籍,并拜访了某省农科院和某橡胶研究所的资深专家,使这方面的常识了然于胸。

在庭审质证阶段,我有的放矢的对已经否定原鉴定、并对砖厂做出了“烟尘排放量没有超出标准”鉴定结论的某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的站长提出了许多质询意见。在我逐项指出了该鉴定结论无论从作物的类型划分、鉴定期间的气象条件、把样本当作总体到砖厂的产量和烟尘的排放量计算以及砖厂的设备是否符合国家环保规定等七个方面的错误之后,该站长心悦诚服的承认,他的鉴定只是理论探讨性的推测。

此案的终审否定了这份权威机构的鉴定结论,有力的伸张了正义,维护了农场的合法利益。十几年来,我整理和收集相关门类知识的笔记本就有五本,上门走访的各类专家多达几十人。它使我在办理涉及到其他专业知识的案件时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也让我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站稳了脚跟。

五、出众的口才和文才能将让你如虎添翼

律师在书写法律文书或法庭辩论的过程中,不能只把干瘪的法律条文粘贴起来,成为一个大多数人都能做的工匠。而应该结合案情,挖掘论题的广度与深度,适度的做到情、理、法交融。这样有可能增加律师写作或演说的感染力和说服力,才能打动法官、征服对方、感动旁听者,收到较好的工作效果。

1993年8月,我在为被告人杨某杀人案的法庭辩论发言中,除了后阶段论及被告人具有犯罪中止和投案自首的法定从轻情节外,我对杨某为什么会对不忠的女友动杀机?也就是被害人在矛盾激化过程中的也有责任这个问题,在辩护词的首段来了一段倪萍式的煽情:“刑法理论告诉我们:犯罪人之所以犯罪,必然是受到某种内心冲突所推动。同样是杀人犯罪,但往往动机各异:谋财、奸情、报复、激愤……作为本案被告人来讲,他素无劣迹和前科,而且非常痴情于自已的恋人。

那么,究竟是一种什么力量促使这个被称之为‘理智型的青年’、并被工作单位证明为‘一直安分守己、待人诚恳、工作努力,从未与人发生争吵、斗殴,深得同事好评’的人,也就是现在站在我们面前、看似文质彬彬的被告人,用水果刀朝倾心相爱、朝夕相处的恋人身上疯狂般的刺上十七刀的呢?我在行将做出结论之前,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眼前出现了一对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他(她)均受过良好的专业教育,都有较好的专业素质和相当好的工作条件,他们曾共同编织过对幸福生活的美好憧憬。在他们的脚下,曾有一条充满阳光、铺满鲜花的七彩路……

然而,当我回到严峻的现实中来时,我的心不由得突然凝重起来。这一对年轻人中,其中一个已经过早的走完了人生的旅途,扔给她家庭的是一片无渊的痛苦;另一个却站在今天的法庭上,正接受着法庭的审判。他忘记了自己的格言:‘爱和被爱都要为此承担一些责任的’。他留给父母兄弟姐妹的同样是一片悲哀。这次悲剧的发生,在他们的亲友、同学、同事、同乡以及街坊邻里中引起了不同的反响。

有的人悲痛、愤懑,也有人惋惜、怜悯,更多的人则感到震惊和不可思议。这些不同心态的人在情绪上的各种反映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不能仅停留在对于这一悲剧发生后的表面看法上,而应该反思悲剧发生的根本原因。

处在改革开放前沿的大特区泥沙俱下、鱼龙混杂,伴随着经济的繁荣和科学的进步,西方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也乘机鱼贯而入。特别是性开放、性自由、性关系的轻率和混乱,也在一些年轻人中时尚起来。

他们对婚前同居习以为常;对追求现代化的超前消费作为目标;对三角恋、婚外情视为新潮。这些东西动摇着中华民族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一些固有的传统美德,从另一个侧面影响着婚姻关系的基础和家庭关系的维持,也酿成了许多恶性案件的发生。

诚然,封建的家庭婚姻观念和旧式的伦理道德观应当否定,但中华民族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美德,如对婚姻关系所持的慎重态度、对性关系混乱的否定、重视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维系等方面都是应当肯定和继承的。然而本案的被害人却在它的反面走得很远,有些具体事例留待下一步再来论述。”

当我声情并茂的讲完这一段话后,法庭静悄悄的,许多旁听听众都在擦着眼泪。公诉人、审判员被打动了,接下来的辩论阶段效果出奇的好,迅速扭转了可能对杨某重判的局面。被告人杨某最终得到了死缓的期望结果。

应该说,出众的口才和文才是作为一名律师首先应具备的条件和基础。二十多年来,我发表法律论文12篇,19993月,我的法律文书编入了中国司法文书研究会编写的《中国律师文书大全》;我在电视台、党校、工会、学校和公司数十次的宣讲法律,甚至在相当级别的党政干部大会上作过《领导干部为什么要带头学法?》的专题法制报告。

特别具有戏剧色彩的是,那次报告才进行20分钟就遇到了停电事故。主持大会的领导问我,是等电,还是点着蜡烛接着讲?我自信的选择了后者。于是电影院里数千人在没有扩音及照明设施的情况下,秩序井然的听完我的脱稿报告,竟然没有一个人退场。事后,我夹在蜂拥的退场人流中,听到许多听众说:“好久没有听到这么过瘾的报告了!”

 六、突出的组织、协调能力助你工作如鱼得水

律师事业发展到今天,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诉讼业务。而在非诉讼领域,律师个人的综合素质,特别是组织、协调能力的高低,往往决定你的工作效率和效果。在诉讼中是法官或仲裁员在起组织和主导作用,律师的组织、协调能力难以显现。而通过非诉讼手段处理纠纷,组织者的地位没有人事先钦定。但双方律师或当事人在交锋过程中,自然而然的将组织、协调能力的高低或差异突现出来。如果律师在整个接触和谈判过程中,情况熟悉、思维敏捷、逻辑清楚、方案清晰而灵活、谈吐简练而幽默,把握大局、缝合矛盾、寻求突破和共识以及归纳的能力强予对方,就能如鱼得水般的获得在处事过程中的主导和主动地位。

律师不仅是个法律工作者,同时还应当是个外交家。通过自己组织、协调能力的突现,既可以获得委托人的信任,也能使对方对你产生折服和钦佩之情。如果到了这样的境界,你的办事效果必然显著。十多年来,我先后担任过几十家大、中型企业(其中有不少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这些单位所产生的纠纷,绝大多数都是通过律师出面圆满化解的。

这样不仅使自己在解决非诉讼纠纷事务的过程中增加了阅历、积累了经验,也为双方节省了人力、物力,同时也起到了息讼解纷的作用,为创造和谐社会尽了一份责任。至于处理纠纷以外的非诉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并购、改制、重组、破产、清算、上市、合作投资、重大合同的谈判签约等等。这些方面,律师的组织协调能力同样也大有用武之地。

律师的组织、协调能力的高低,不仅仅体现在律师业务方面,还体现在律师事务所和行业协会的管理中。我记得有个哲人说过:“能管理好一个千人企业,不见得管得好一个十人的律师事务所。”这句话是有深刻道理的。

首先,律师准入的门坎较高,律师本身的各项素质都不低,他们的民主意识和参与管理的主动性特强。他们和主任在业务实力上不一定有差距。

同时,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管理具有与其他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不同的特点和规律。如律师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性,律师的业务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律师人员的流动具有相对的频繁性。上述这些特点就决定了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管理者不仅要有新思维,还必须要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1988年,我是武汉市第一个通过民主选举而产生的律师事务所主任,那时,上有前两届主任的成就摆着,下有十多个能力很强的同事盯着,我是颤颤惊惊的开始学着做主任。民主、敬业、廉洁是我的做人原则,工作很快就打开了局面。

19957月,我再次通过选举,当上了海南省第三律师事务所的主任。由于总结了前一次的经验和教训,在管理中也有一些创新,半年后,该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律服务行业文明服务窗口》单位(全国仅24家),也是全省最大的律师事务所。这其中固然有全所律师的共同努力,但不可否认,也有我个人的组织、协调能力的体现和全身心的奉献。

我也因此于同年被司法部评为“十岗千优”中的百名全国优秀律师之一。该所和我的事迹刊登在199712期的《中国律师》杂志上,我也成了那期杂志的封面人物。19974月起,我担任海南省律协的常务理事,并先后兼任非诉讼专业委员会主任和律师行业管理、奖惩专门委员会主任。19994月起,我担任全国律协第四届理事。2005年元月,我第三次通过选举,担任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主任。

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在长年大量的管理事务中,我的主要理念就是:管理就是服务,被管理者就是上帝,理性和和谐是我追求的境界。具体做法是:制度先行,尊重、理解和沟通为主,创造宽松、有序和多彩的环境文化。

在我先后担任主任的三家律师事务所里,主任没有特权、律师没有等级差别;是非没有市场、人人都受到尊重;同事之间都很团结、队伍相对稳定。上述经历丰富了我的人生,使我的事业不断向新的顶峰攀登。

七、正气和骨气能让人们对你肃然起敬

八十年代初,我刚参加律师工作不久,就遇到轰轰烈烈的“严打”运动。当时我所在的省司法厅领导在做动员报告时,用一种爱护年轻人的口吻、以一种过来人的善良教导我们:“你们太年轻,没有经过运动,因此我要求你们在刑事辩护中就说三句话,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请法院依法判处。”当时一些老律师都照厅长的话做了,但我们这批不怕虎的初生牛犊对待“严打”案件,依然认真、尽责的进行辩护,连公诉人都感到难以理解。这些辩护意见当时并没有被法院采纳。但在复查阶段,我们的辩护观点以及提交的证据都对这些案件的改判起到了关键作用。我们几个青年律师被当时负责复查案件的两级法院的法官们称之为“有骨气的律师”。

严打期间,公、检、法、司四个部门进行联合办案,我被当地党委安排到东片办案组。当时南、西、北三个片组都有判死刑的案件,唯有我所在的办案组则没有一个案件的被告人被判死刑。我在东片虽然只是副组长,但我坚持运用犯罪构成理论、强调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以及要对历史负责任的原则和立场,得到了同组同事们一致支持。其中我本人就负责将一个抢劫案件改变为抢夺性质,将一起流氓、强奸案改变成无罪释放。于是东片受到了“右倾”的批评,大家都承受了很大压力。然而历史是公正的。两年后的案件复查中,原来的东片办案组又是唯一没被改判案件而受到表彰的小组,我也被党组织批准为共产党员。

1994年,我在代理椰树集团的菠萝基地纠纷案中,审判长问我:“被告代理人,刚才法庭宣布的诉讼参与人有七项权利,你是否听清楚了?”我策略地回答:“报告审判长:我听清楚了,但不知道如何行使对鉴定人的鉴定行使质询的权利。”

当时负责主办此案的法官很不高兴,认为我是在给他出难题。因为我的一再坚持,审判长提议休庭20分钟,我在农业专家到庭后认真的行使了质询权,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利。事后,这位大度的审判长成了我的好朋友,因为他钦佩既有责任心又有骨气的正直律师。

2004年间,我为朋友一起简单的人身伤害赔偿案出庭。在法庭辩论阶段,当我发表了首轮代理词后,对方代理律师在答辩发言中严重歪曲事实,我便要求给予反驳。可能是因为已临近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审判长便制止我的要求,宣布法庭辩论结束。

我说对方律师的发言有可能会混淆是听,要求澄清事实。我的话还未落音,审判长便举起了法锤,意思是如果我再要讲话就要把我驱逐出法庭。我立即提高声音的力度,用十分严肃的语气对法官说:“没有那个法律条款限定法庭辩论只有一轮,只要你这个法锤一敲响,我立马找你们院长,要求脱去你的黒袍!”这位法官没有料到竟然有这么厉害的律师,楞了几秒钟后,语气立刻软了下来:“那你就简洁一点,说明问题就行了。”我没有理采他的话,扬扬洒洒的讲了半个小时。我的朋友担心我的行为会让他输掉这场官司,我说:“只要他敢枉法裁判,我义务帮你上诉。”事实证明这个法官还是公正的判决我的朋友一方胜诉。

2006年间,我在深圳受理了一起公安干警被指控敲诈勒索的案件,六个被告人分别聘请了七名律师。开庭前,我将准备作无罪辩护的想法告诉了邻座的一位同行。他悄悄地问:“你与公诉人沟通了没有?”我当时回答他:“律师要有骨气,只要我证据充分,又有法律依据,就应当认真行使职责,为什么一定要公诉人同意呢?再说,作为诉讼的对立面,他能同意你的说法吗?即便他认同你的观点,从职责上他也只能支持起诉书的立场呀!”果不其然,在法庭辩论阶段,唯有我和公诉人之间展开了多轮的激烈辩论。我的委托人事后告诉我:“旁听人认为,在七位律师当中,你是最棒的!” 后来的判决结果表明,我的辩护意见得到了法庭的重视和采纳。

通过以上事实证明:虽然我国的法制水平不如发达国家,但是律师本身一定要不畏权势,坚持正义。律师的仗义执言,从某种意义上讲,可以帮助净化执法环境。如果律师本身就患有软骨病,倒不如改行,免得误人误事,帮着别人把律师的脸摸黑。

 

八、次序感和大局观能使你工作游刃有余

作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还可能同时兼任某些方面的管理者。每天都会面临十分忙碌的局面。但事无巨细,必有轻重缓急之分。

在工矿企业,工人的工作有调度为你操心;在企事业或行政单位,员工的工作有上级为你安排。而对律师而言,除了开庭通知书和客户的特殊约定外,律师在对工作的内容和时间的安排上,具有相对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那么,怎样才能当好自己的调度,做到忙而有序呢?

首先,律师得有一份长期、中期和近期的工作计划表或备忘录,特别在每周的起止日,要有本周的工作计划和回头的工作小结。有时,细到每一天的工作安排都要有先后的次序。围棋术语中有“急所”和“大场”之分,更有“‘急所’先于‘大场’”之说。

所谓“急所”,通俗的讲,就是特别紧急的事情,它具有很强的时间限制性。

比如开庭的时间、诉讼时效的丧失、上诉和申诉的期限、申请执行的期限、甚至出差的起程时间等等,还有一些时间性、季节性特强的事情,你都得把它当作首要问题来安排处理。

所谓“大场”,通俗的讲,就是某些事关大局、全局的事项,这个问题不及时关注和处理,有可能让你的事业全盘皆输!

律师只要有工作的计划性,有次序感和大局观,就不至于出现忘记开庭和重要会议、误了起飞时间和由于你的失误,让客户的请求丧失时效的事情发生,就不至于成为办事无头绪、工作无目标的忙碌而庸俗的事务主义者。

九、灵活、巧妙的方法能帮你剑走奇峰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专业基本功和责任心固然不可忽缺,但方法不当也可能全功尽弃。要有好的方法,必须有人情、社情和心理学方面的研究。

八十年代中期,某供销社告诉我,某私营商店欠其货款两百多万,一直寻机借故不想还清欠款。我接受委托后和委托单位数人前往该商店所在的一个乡镇。次日上午八点,供销社刘主任提出乘一上班的时间可能找上商店老板,我说,从心理学的角度讲,生意人很讲究开门大吉,现在去效果不好。

于是我们刻意拖到上午十点才去上门。见面后,刘主任将我“不要影响他开门大吉”的话转达给对方,那个老板有些感动,连忙给我们端茶、递烟,十分客气。在双方谈话间,不时有人来商店买货,我又主动对前来购货的顾客说,我们是来串亲戚的,我们有的是时间,你们先办事吧。

我的言谈举止产生了出奇的效果,双方谈话的气氛非常融洽,最后我主动表示:“两箱发霉变质的烟款应当扣去,其余的款项您们应当限期偿还。”商店老板痛快地说:“有您这样的律师出场,我服了!”问题当场解决后,老板一家人把我们目送很远,一再嘱咐:“有空再来玩!”围观的人以为我们之间是朋友送别,他们不知道,一笔200多万元的陈年老帐,就在这样的气氛中圆满的得到了处理。由此可见,灵活、巧妙的工作方法在律师办案过程中显得多么重要!

十、健康的业余爱好能助你事业腾飞

经常听到一些同行抱怨工作太忙、太累,抽不出时间健身或休闲。我倒认为,再忙也能忙里偷闲。我自小喜欢打乒乓球,高中时期已达业余三级运动员水平。大学时代又爱上围棋,还断断续续拉了几年小提琴。围棋水平可能接近业余初段,小提琴也仅达到混在乐队中不出洋相的程度。虽然我在这些爱好方面造诣都不深,但对陶冶情操、调整生活节奏、提高个人素养等方面还是受益匪浅。通过走围棋,体会到次序感和大局观的重要性。

通过乒乓球运动,使我能够临危不乱和反映机敏,这些素质在法庭辩论中尤为重要;通过拉小提琴,培养了细致、严谨和准确的工作作风。当我感到精力疲惫或工作压力太大,需要缓冲、需要调整时,球友、棋友、琴友随时都能呼之即来。

他们和我尽情的娱乐、海阔天空的漫谈、无拘无束的休闲、轻松快乐的享受人生。因为与这些朋友相处,是不需要外形和精神的化装的。而这些朋友又能给我带来大量的各种信息资源,这些东西对我的事业大有补益。

我国的律师制度发展到今天,随着“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不断深入,对律师综合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在律师人才荟萃的深圳,这种趋势尤为突出。如果不培养和具备较全面的优良素质,不但不能有效的为经济建设服务,而且很难在激烈的行业竞争中站稳脚跟。这并非危言耸听,而是作为一个老律师发自内心的呐喊。

(本文发表于《中国律师》2006年第10期)

                                                                                                  2006年6月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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